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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公司后财税优惠政策及税企互动注意事项
作者:admin  发表时间:2020/8/17 9:34:06 点击:

     

注册公司后财税优惠政策及税企互动注意事项

1、每月5号前应整理好上月的票据(包括但不仅限于销售单据、采购单据、银行单据包括流水及回单、发票、发票汇总表、工资表、费用单据等)交给您的专属会计入账;

2、由客户自行开具发票的企业应在每月15号前完成税控盘抄税清卡工作(抄税清卡步骤如下:(百旺黑色盘)报税处理→网上抄报→上报汇总→反写→查看开票截止日期,变成次月代表成功;(航天白色盘)报税处理 →上报汇总→远程清卡→查看开票截止日期,变成次月代表成功);

3、每月12号前,会计会告知您应交税费金额,请您提前检查对公账户是否有足够的资金缴纳税款,如资金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,会影响企业征信且存在补缴滞纳金、接受税务处罚的风险;

4、每月由各企业负责人做好工资表交由会计入账,工资表须有领款人签名(或通过银行转账支付),如有做电子表格需同时发送给会计,工资表填制需注意以下情况:

1)员工年龄在20-60岁之间较好,最大不能超过65岁;

2)员工如多处领工资,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将合并缴纳个税;

3)剔除个税综合扣除项目后,工资超过5000元/月的需缴纳个税;

4)工资表中员工的工资一定要是实际发生的,如申报无关人员的工资,其通过个税查询系统向税局举报,企业将面临税务专管员下户核查、处罚、补缴税款的风险。

5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:

1)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、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、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。

2)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10万元,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;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(实际所得税负率5%)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(实际所得税负率10%)。

6、企业应配备专(兼)职出纳人员,负责资金管理工作并与您的专属会计对接。
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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